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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十大死因 癌症連續35年居冠

定期健康檢查及早建構完整防癌保護網 打造健康人生

日前衛福部公布105年國人十大死因統計,惡性腫瘤(癌症)再次成為國人死因的第一名,且連續35年居冠。其中因癌症死亡人數為4萬7,760人,占所有死亡人數27.7%,除了人數較104年增加931人外,「死亡發生時鐘」也更加快速度,平均每11分2秒即奪走一人生命,比去年快轉了11秒,「癌症」顯然已成為國人健康的頭號殺手。

近年來雖然民眾愈來愈注重保健養身,但因生活方式、飲食習慣改變、環境汙染及食安問題…等各種相關因素的影響,使得台灣罹癌人口不斷持續向上攀升。所幸,現今醫療科技不斷進步,癌症治療出現契機,病人因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存活率也提高,甚至治癒;目前癌症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慢性病防治與管理的一環。儘管如此,新式治療方式也伴隨著昂貴的費用,甚至很多藥物必須自費,必須由病人自行負擔醫藥費。另外,手術後的醫療照護費也是ㄧ大筆開銷,再加上養病期間收入中斷,家庭經濟往往受到影響,甚至面臨生活不濟的困境,身心面臨煎熬。

元大人壽建議,除基本的醫療險外,民眾更該檢視自身持有的保單之相關給付是否包含癌症相關治療給付,並可善加利用一次性給付的一般癌症保險金及分年給付的照護保險金,積極接受治療,增加存活可能。新推出的「元大人壽元氣久久防癌終身保本保險」即針對癌症設計的醫療終身保障商品,除兼具癌症保障及保本的功能外,更因應自費標靶藥物及新式療程的實際需求,提供一次性的給付。其中低侵襲性癌症為保險金額10%,一般癌症為保險金額100%;同時隨著保單年度提高一般癌症給付額度,保戶在第6~10內保單年度起提高給付保險金額為110%,而在第11保單年度後,則提升保險金額至120%。此外針對6項特定癌症再給付保險金額20%,一般癌症及特定癌症保險金提供一次性的給付後契約效力停止,繳費期間若因意外致成第1~6級殘廢程度之一者,則豁免以後各到期日應繳付之保險費;且繳費期滿後起算第十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契約有效時可先領回保險費總和100%,等於限期繳費,用利息買保險,保障終身。

以30歲元先生為例,投保「元大人壽元氣久久防癌終身保本保險」100萬,20年期繳費,年繳保費為45,500元,符合高保費2%折扣,選擇自動轉帳再享有1%折扣,折扣後年繳保費44,100元。若元先生於40歲因車禍導致左手肩、肘及腕關節永久喪失功能(第六級殘廢)即豁免40歲以後保險費10年,共455,000元;於 50 歲確診罹患皮膚原位癌(低輕襲癌症)可再獲得理賠金10萬元,保單繼續有效;並於60歲時(繳費期滿加10年)領回壽險滿期金910,000元,之後不幸於76歲確診罹患肺癌(特定癌症),除了可領一般癌症保險金120萬元,還可再領特定癌症保險金20萬元,之後契約即行終止。元先生共計享有本保險2,865,000元的保障。

元大人壽再次提醒,許多癌症早期的症狀不明顯,因此最好的預防方式為定期身體檢查。此外,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及愉悅的心情,仍是保持身體健康的不二法門。同時民眾也應隨時檢視自身防癌保障,並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再依人生不同階段,為子女、家庭及自己築起生活保障的防護牆,才能有效避免癌症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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