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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因浴室地板潮滑而滑倒,左眼視力永久完全喪失,意外保險會賠嗎?

案例:因浴室地板潮滑而滑倒,撞擊洗臉檯水龍頭,致受有及左眼球破裂傷、眼內容物脫出等傷害(下稱系爭事故),經送醫診治,左眼視力仍永久完全喪失,意外保險會賠嗎?

爭議點:

(一) 被保險人於大陸東莞市人民醫院剜除左眼,是否為「安泰人壽意外傷害保險附約」第7條及「富邦人壽旅行平安保險」第2條,以及「遠雄人壽旅行平安保險」第2條所規定之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廢?

案例說明:

被保險人於旅遊期間曾入住大陸之酒店,並於凌晨起床欲往浴室盥洗,不慎在浴室內滑倒,致撞傷左眼,經由酒店服務生叫救護車將原告送往醫院治療,惟原告仍因前開保險事故致其左眼球破裂傷:角鞏膜全層裂傷、眼內容物脫出,嗣由醫師進行眼球剜除手術。
另開刑事案件偵查中證稱:本件係其依據現有圖片、文字所作判斷,不像是跌倒造成的,因為眼球周圍沒有對應損傷,而根據原告急診圖片,下眼瞼就是眼眶下緣,有一橫向「裂傷」,但其不認為這是裂傷,原因是這個傷看起來邊緣非常平整,沒有挫傷帶,其認為眼球本身應該是鈍器傷,眼眶下緣的傷則是屬於銳器傷,其認為本件使用2種不同工具造成傷害之機率較大。

法院判例下載:

地方法院初審
高等法院更審
最高法院三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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