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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食物噎住,死於腦溢血,意外險賠嗎?

爭議點:

1.高血壓病症或屬高血壓危險群,因食物噎住,導致血壓升高,進而續發腦幹中樞出血死亡,屬意外或疾病?

案例說明:

被保險人於94年10月11日至和平工作,於12時許和同事於小吃店用膳時因食物噎住,呼吸道阻塞而走出店外嘔吐,其後被保險人回座喝紅茶後滿臉通紅冒冷汗並喊說不舒服,同事付完帳時發現被保險人己昏迷在餐桌上,隨即打119通報,119於13時3分接獲通知,於13時5分到達現場將被保險人送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下稱慈濟醫院)進行急救,惟被保險人仍於16時46分困腦幹中樞大量出血而死亡。 被告卻以慈濟醫院診斷書上紀錄被保險人之死因為「腦幹中樞出血」,為疾病所致之死亡,不屬於保險契約條款第七條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四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 」所規定因意外死亡所生保險金給付事由為由,拒絕理賠。

法院判例下載:

地方法院初審
高等法院更審
最高法院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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