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賣3年期保單,最快明年開放
金管會表示,為兼顧社會需要及市場發展情形,在參酌日本、新加坡等國經驗後,將開放產險業者可銷售3年期且不保證續保的傷害險及健康險保單,目前已完成相關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的研議,預計最快明年可開放上路。
保險局長李滿治表示,目前規定產險對於傷害險及健康險僅能銷售1年期保單,主要是為了讓產險業與壽險業做出市場區隔。經業者反應建議,並參考日本、新加坡等國產險業經營規定,均明定只要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就可經營3年期以下且不保證續保的傷害險及健康險,因此決定修正規定予以放寬。
至於所謂符合一定資格,包含必須經營3年以上、綜合評分值排名前50%、近一年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超過250%、近一年未遭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新台幣300萬元以上,或已獲具體改善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等。據金管會初步統計,兆豐產、富邦產、國泰產、台壽保、蘇黎世和美亞產險等6家業者目前符合銷售資格。
2015-11-25 08:07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