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載撿紙箱摔死 騎士判賠130萬
騎乘機車時乘客勿手拿大型物件,以策安全,也能避免害己害人!
簡姓少女於102年間無照騎機車載手拿大紙箱的女子小亭(化名),途中小亭手上的紙箱未抓穩、飛走,簡女欲停車時,小亭從車上摔落傷重致死。保險公司依強制險理賠小亭父母200餘萬元,並向簡女求償。一審認定簡女與小亭兩人在此車禍各有65%與35%過失,判簡女應賠130萬餘元給保險公司。
富邦產險指出,102年5月26日中午,簡姓少女無照騎富邦承保的機車載小亭行經台南市區時,因駕駛過失致小亭車禍身亡,富邦依強制汽車保險法理賠小亭父母共200餘萬元,此損害是簡女造成的,富邦要向簡女求償這筆錢。
簡女表示,當時小亭坐在後座拿著大紙箱,小亭沒拿穩紙箱、飛走了,她回說要停車,小亭才從機車上摔下,她因重心不穩跟著人車倒地,她無照駕駛與機車自摔並無因果關係,小亭應負大部分肇事責任。
台南地院法官審認,簡女騎機車載拿大紙箱的小亭,從南市左鎮區騎到市區,路途遠、小亭又拿寬約1公尺的大紙箱,已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簡女騎機車的過失行為確與小亭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該車禍經成大研發會鑑定指簡女騎機車載紙板長距離行駛未依規定捆紮牢靠,應負65%肇責;小亭有權對夾拿大紙箱的危險表達意見,卻未避免危險發生,也要負擔35%肇責。
法官依此肇責比例判簡女應賠強制險理賠金200餘萬元的6成5給保險公司;該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