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經營保障客戶 商家店舗保險不可少
和泰產險企業守護綜合保險 頭家的最佳後盾
台中市逢甲商圈餐廳發生氣爆事件,造成1人死亡、15人受傷,並且波及許多鄰近店家。依據產險公會所查,該餐廳並未有投保商業火災保險附加爆炸險、或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資料,可能是因為投保公司行號與餐廳名稱不同或其他原因仍待釐清中。若確定商家未遵守規定投保,面對燒毀自身及鄰居的財物損失,以及在法律上應賠付眾多因氣爆而受傷的民眾醫療及休養費用的問題,對於該餐廳業主而言將會是個非常沉重的負擔,不但有可能無法重新營業,而受傷的民眾也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補償。
和泰產險表示,只要是公共營業或消費場所,如一般商店行號、辦公處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補習班、餐飲店…等場所皆強烈建議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而且近年來各縣市政府更明文規定部分消費營業場所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例如:依台中市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超過150平方公尺者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最低投保金額為3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為3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總額上限3,000萬元。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當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意外事故,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就可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和泰產險提醒創業者,為了保障客戶的人身安全及確保永續經營,除了依規定要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外,亦可投保產險公司的綜合保險,讓店家不會因飛來橫禍而造成重大損失。「和泰產險企業守護綜合保險」基本保障已包含財物損害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雙主約,承保範圍已涵蓋火災意外造成之財物損失賠償及營業場所公共意外責任的保障,對於商家及顧客都有保障。若選擇加保「停業賠償」,在保險事故發生造成停業時,和泰產險將依業主選擇的投保日額,每日作定額賠償,最多賠償30天,且沒有自負額。相較於同業需扣除不必繼續支付之各項非持續費用,且須提供停業前六個月帳簿、財務報表等資料、自負額為兩個連續營業日等規定,理賠較單純、方便。
「和泰產險企業守護綜合保險」保障內容簡單完整,保額可依需求設定,保費會依行業性質、保險金額、附加投保項目…等條件而有所不同,平均每單年繳保費約三、五千元到萬元不等,適用對象包含餐廳、輕餐飲、特定行號商店、辦公室、金融機構、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等。對業主而言,不須分別填寫要保書,就可同時投保商業火災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雙主約,十分簡便。
和泰產險提醒創業者,不論店家大小、行業別,一家要投保足額的保險,如能將許多創業的風險轉嫁到保險上,業主除可減輕壓力外,消費者亦可得到應有之賠償及保障,更可有效率控管相關營業風險而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