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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被火車撞算意外嗎?

爭議點:

1.被保險人邱明慧是否為意外死亡?
2.憂鬱症與自殺間,是否有關聯性

案例說明:

被保險人於96年1月13日下午16時,外出後行蹤不明,經原告於1月17日前往指認遭火車撞擊死亡之無名屍,確認死者身分確為邱明慧,檢察官始於96年1月24日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其上記載邱明慧之死亡時間推斷為96年1月13日下午18時38分因火車事故死亡。
事後原告以系爭保險契約受益人之身分向被告申請給付保險金額,被告固給付壽險身故之保險金,惟有關意外身故之保險金,則拒絕給付

法院判例下載:

地方法院初審
高等法院更審
最高法院三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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