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煙火、天燈等特定活動 公共責任險保額 提高
八仙塵爆造成重大傷亡,但是公共責任險投保金額卻相當低,交通部日前已修改相關規定,並從今(15)日起包括所有路跑及施放天燈、煙火、熱氣球等特定活動,除了要提高投保公共責任險保額外,投保責任保險證明文件,也是申請活動時准駁的必備文件之一。
9月份交通部已修改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提高觀光遊樂業應投保責任保險的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包括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原200萬元)、單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3000萬元(原1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200萬元(維持不變),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是新臺幣6400萬元(原2400萬元)。同時也要求觀光遊樂業應將每年度投保之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此外,交通部更在10月訂定「觀光遊樂業舉辦應報經核准之特定活動種類及應檢附安全管理計畫」,也就是從11月15日起,舉凡施放天燈或有產生火焰、火花、火星等方式的表演;施放專業爆竹煙火、熱氣球載人飛航活動及路跑等「特定活動」,都要在活動前30日檢附含動線管制、交通疏散、緊急救援、安全管理計畫及投保文件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辦活動。
觀光遊樂業在舉辦上述特定活動時,還要就該活動再投保責任保險,單一活動最低投保金額是3,200萬元,換言之,總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最低投保金額拉高到9600萬元。(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