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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車禍後卻因「心臟病死亡」,意外險賠不賠?

爭議點:

車禍屬外來,但「心臟病死亡」屬內在,符合意外險理賠?

案例說明:

1.原告為被保險人李明丁向被告投保意外保險(下稱系爭保險契約)之受益人,保險金額為新台幣200萬元。
2.乘騎電動機車沿彰化市○○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至永安街交岔路口時,突遭訴外人張火丁騎乘機車擦撞,以致李明丁人車倒地(下稱系爭車禍),因而受有外傷性顱內出血之傷害,經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救治,於同年6月25日至同年8月19日在該醫院接受頭部硬腦膜血水引流手術治療,再於同年8月19日轉送至彰化漢銘醫院,而於同年8月22日上午10時5分許,因心室顫動併心因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判例下載:

地方法院初審
高等法院更審
最高法院三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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