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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聲明

針對今日股東會現場,本公司四點說明如下:

一、關於境界系統運作現況,本公司持續投入資源致力於系統與功能之優化,亦虛心檢討改善,並確保所有保戶權益不受影響。相關客戶服務的日常運作已穩定,如理賠、核保等皆已恢復過去的服務水準,也依約寄送各項通知單,客戶來電詢問也無異常;本公司將持續進行各項客服作業優化,以提供保戶更快速便利的服務。至於針對投資型商品作業,已持續進行優化、完善驗證檢核機制,以期確保系統的穩定性,盡早恢復相關業務。本公司目前也並無向杜英宗先生提告之計畫。

二、關於業務員今年以來業績及收入問題,本公司自境界系統上線以來,為保障業務員權益不受影響,已採取各項配套措施且全力優化系統服務;為維持業務員之收入穩定,本公司自108年第3季開始引領業務員銷售轉型,搭配推出各項激勵措施,持續推動業務員重視銷售具長期保險價值的期繳、意外及健康險等商品。108年第4季及109年第1季期繳、意外及健康險等商品計績保費已大幅成長。另截至109年第1季評量結果,通過評量的結果與過去水準相當,沒有差異性。至於業務員佣金收入是否受到影響,本公司此部分問題皆已完成系統優化處理,且有專責小組同步人工檢核處理,帳務處理效率已恢復原有水準,且有偶發特殊案件時,公司皆採緊急處理方式因應,以確保業務員權益;同時也提供佣金預支方案,協助業務員提前領取佣金,使其生計不受影響。2020年至4月,全體業務同仁月均收入維持去年同期水準。

三、針對潤成入主十年,業務員勞資問題未解乙節,本公司回應如下:

1.依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0號解釋意旨,「南山人壽與業務員間之私法契約關係並非勞動關係」,且歷年共計48件民事法院判決,亦均一致認定本公司與業務員間並非成立勞動或僱傭關係,而係承攬關係,故本公司依法並無義務為業務員提繳勞工退休金。

2.南山人壽與業務員間之法律關係,本質上為私法性質,而經大法官釋字740號解釋、民事法院48件判決已確認為非勞動契約關係,故工會主張公司應依法提繳或給付退休金,於法無據。至於過去行政法院就勞保局對本公司處以未提繳勞退金裁罰案所為之判決

見解,已為大法官釋字第740號解釋所揚棄,不應再引用,公司仍持續救濟中。

四、另有關大股東對南山人壽經營承諾乙節,本公司董事會全力支持本公司持續投入資源致力於系統與功能之優化,並確保所有保戶權益不受影響。同時,也持續進行各項客服作業優化,以提供保戶更快速便利的服務。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並無外界傳聞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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